第三屆「我的教室在鄉村」
開始徵件

偏鄉教育普遍缺乏人力及各種資源,然台灣的鄉村蘊藏著豐富生態環境、獨特的族群生活文化、或是隱身的職人專家。本會希望透過學校與社區職人的合作方案,讓偏鄉孩子從小認識自己的家鄉,從在地的生態環境與歷史文化扎根,深耕孩子對家鄉的認同與感情,同時讓在地職人或專家有機會參與學校教育,共同挖寶家鄉,培育多元人才;亦可善用在地資源讓孩子參與發展社區特色產業,最終提高孩子未來在家鄉安身立業的意願及機會,進而達成產業結合在地文化永續傳承的目的。

申請資格(對象)
  1. 組合一:由偏遠地區社區發展協會或在地職人提出申請,與在地高級中學、國民中小學(含附幼)、或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合作。
  2. 組合二:由偏遠地區高級中學、國民中小學(含附幼)、或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提出申請,與在地職人或社區發展協會合作。

註:偏遠地區之定義請參考教育部統計處公布之 學年偏遠地區學校名錄
    111學年各級學校名錄及異動一覽表

計畫內容(範圍)

課程或活動內容須符合「我的教室在鄉村」計畫之宗旨精神,內容應包含但不限於:

  1. 認識及體驗社區生態環境、文化語言、傳統技藝、歷史;
  2. 在地產業融入學校課程或社團之才藝技能、文化、藝術或一般課程等多
    元學習活動;或
  3. 有助於社區產業經濟等發展之商品或服務相關課程或行動方案。
補助名額:3 名。
補助金額:每名新台幣10 萬元整。
計畫執行期間:11 3 年1 月1 日~12 月31 日內完成。
報名及辦理時程
洽詢及收件方式
  1. 填妥附件計畫書(附件一)
  2. Email 至指定信箱[email protected],主旨註明
    【提案人(單位 第三屆我的教室在鄉村徵件計畫投稿】。
  3. 若有任何疑問請至臉書搜尋「台灣城鄉協力協會」來訊詢問; 或email 至[email protected]
評選方式
  1. 主辦單位將邀請評審委員針對各提案進行書面及實地評選。
  2. 評分標準:
    i.與在地連結度
    ii.學校與學生參與意願
    iii.活動或課程設計創意
    iv.未來發展及永續性
  3. 11 2 年12 月2 1 日將公告受補助提案於本會官網及FB 紛絲專頁,主辦單位也將另行分別通知錄取團體。
  4. 本會將於收到錄取團體及合作對象代表共同簽署之確認執行課程表後,撥款予錄取之申請團體。
結案
  1. 本會將每季派員訪視計畫進度,受補助之提案活動結束30日內,提案人應提供成果報告((附件二)及本會提供之參與學生回饋問卷結果。
  2. 學校單位需提供感謝函或授課證明給社區合作對象之授課老師。
補充說明

本會保留徵件計畫條文最終解釋之權利。

徵件辦法及計劃書格式請於下方下載